医院信息
申请费用:90万美元以上
投资额度:90万美金
身份类型:永久居民
居住要求:一次/半年
服务费用:60000
更新时间:2020-09-22 14:31:06
预约人数:784人
项目介绍
EB1-C——跨国企业行政主管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分公司、拥有控股股份的美国企业、合作经营、合资经营均可),申请人曾在中国母公司担任行政主管(法人、高管、经理或部门主管均可)不少于两年,即可申请跨国企业行政主管移民。申请人于中国母公司不需要是股东,如果有少许股份更好。
申请条件
1. 跨国公司相关性:作为申请主体的美国公司必须是与中国公司有关联的公司,可以是 中国公司的子公司/母公司或是被同一股东控股的关联公司。
2. 高级管理:拟派赴美国公司任职的中国公司员工必须在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均担任高 级管理职位,在过去三年有一年时间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
3. 美国公司至少运营 1 年以上。
申请流程
1. 根据美国的移民法,如果是美国新设公司,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最长有效期为7年)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L-1是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工作类签证。该法同时规定,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在美国经营一年以后,美国公司可以为高级管理人员申请美国绿卡(EB-1C)。在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2. 如果直接收购美国在运营的公司或控股美国在运营公司(超过51%股份),可以直接申请EB-1C,或同时申请L1和EB-1C。
3. 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 "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美国绿卡获取流程:
根据美国的移民法,如果是美国新设公司,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最长有效期为7年)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L-1是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工作类签证。该法同时规定,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在美国经营一年以后,美国公司可以为高级管理人员申请美国绿卡(EB-1C)。在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如果直接收购美国在运营的公司或控股美国在运营公司(超过51%股份),可以直接申请EB-1C,或同时申请L1和EB-1C。
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 "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项目优势
1. 无资金解释,零语言要求
2. 周期短,无排期,1 年左右
3. 项目可以自己把握
4. 配额多,40040 个
5. 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
移民政策
EB-1C投资移民是一种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简单来说就是申请者需要在美国运营公司,并且保持公司经营状态良好,这种移民方式适合公司高管、法人或者企业家。EB-1C移民是位于美国移民优先级的第一级,每年40000个名额,无移民排期,可以闪电移民。